洞口县紫竹路道路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发布日期:2021-11-18 15:47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邵阳
  • 浏览次数6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洞口县紫竹路道路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2021】000265、采购代理编号:XJGZ-2021-CG(DK)-00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 目 名 称 :洞口县紫竹路道路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2021】000265    

采购代理编号:XJGZ-2021-CG(DK)-006

3.采 购 预 算 :人民币320.30万元

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品目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项

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洞口县紫竹路道路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320.30万元

 

320.30万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关键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最近连续三个月是指2021年 8月至2021年10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证明文件应同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应单独胶装成册,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一式肆份,不分正副本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者,请于2021 11  18 日起至2021 11  25 16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红章)到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文昌街道龙山社区蔡锷路洞山桥上班力仕二楼购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12  7  日上午 9 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洞口县文昌街道龙山社区蔡锷路洞山桥班力仕二楼

3.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投诉受理:洞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9—7234536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洞口县文昌街道文昌北路  

           米先生

         话:     15842993499

采购代理机构:     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号湘水一城综合楼33楼整层 

 洞口县分公司地址:  洞口县文昌街道龙山社区蔡锷路洞山桥上班力仕二楼 

   系    人:    肖小姐/肖先生   

           话:     18175902957/13973924600 

八、磋商保证金

1、交纳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2、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

3、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分公司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支行

银行账号:8100 0027 9012 0000 01

(用途栏注明是:洞口县紫竹路道路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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