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洞口县杨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洞口县杨林镇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 目 名 称:洞口县杨林镇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
2、政 府 采购 编 号:洞口财采计2021000268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CSZB-2021-CG-057
4、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及预算: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及 服务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
| 1 | 洞口县杨林镇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项 | 899300.00 | 135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要求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指2021年8月-2021年10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指2021年8月-2021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6)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提供承诺函,承诺保证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近三个月(指2021年8月-2021年10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洞口县雪峰建材城1号门面2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确定供应商邀请: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洞口县博雅西路1号门面2楼(爱饭饭店与博雅铭城二期中间路口往里走10米)。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书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洞口县杨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杨林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73985456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口县博雅西路1号门面2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13975965008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