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对“吉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和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吉首市应急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吉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和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21-21077
委托代理编号:HNXJ-CG2021098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项目预算及说明
1、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数量 | 详细内容及参数、要求 |
| 吉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和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 75.27万元 | 1批 | 具体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1 | 吉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和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 详见磋 商文件 | 详见磋 商文件 | 详见磋 商文件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3、说明:
(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方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报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费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办事处小溪桥社区书香华天院内D栋1楼)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2、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5、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2021年 11月 23日~2021年11月 25日。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2月 2 日9:30-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2日10: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办事处小溪桥社区书香华天院内D栋1楼)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九、磋商时间与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 12月 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办事处小溪桥社区书香华天院内D栋1楼)
十、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保证金。
十一、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0〕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首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侯成
电 话:0743-8520513
地 址:吉首市市政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旺、李超
电 话:0731-83870870
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办事处小溪桥社区书香华天院内D栋1楼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