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核木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发布日期:2021-11-23 15:40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张家界
  • 浏览次数46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永定区核木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永定财采计[2021]—161,采购代理编号HNZS-2021ZJJCG017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永定区核木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永定财采计[2021]—161   

采购代理编号:HNZS-2021ZJJCG01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人的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代理服务费

1

永定区核木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1

1592952.23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仪的规定收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不是失信当事人,失信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4)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5)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8〕28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  11   24  日至2021  11   30  日止,每天上午8:00分到12:00分,下午14:30分到17: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 12   6    9   0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 12   6    9   0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室(会议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购 人: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系 人:叶先生

   话:18974499993

   址:古庸路111号区水利局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陈女士

   话:18874496777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室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