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新增“一件事一次办”子系统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新增“一件事一次办”子系统项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21-FW(CZ)-116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元) |
| 1 |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新增“一件事一次办”子系统项目 | 1项 | ¥1942990.00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上海卓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55号汇阳广场1205-1207室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018年1月,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原郴州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上海卓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与其签订了《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金额为2377万元。
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项目运维服务期间,因省市两级对政务服务提出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新要求,需推动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实现业务办理过程中“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达到郴州“一件事”“四减”(减跑动、减材料、减字段、减时间)“三通”(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就近一机通办)的运行效果,故需在原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新增“一件事一次办”子系统。由于本次新增内容主要是在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增加“一件事一次办”子系统,且新增子系统项目建设预算资金总额未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
| 论证地点 |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会议室 | ||
| 论证意见 | 1、《关于全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郴府阅【2019】39号)明确“在‘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郴州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有关功能模块和应用系统”,故新增的“一件事一次办”子系统只能由原项目中标供应商承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具有唯一性。 2、新增的“一件事一次办”子系统是在原“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开发,为确保本项目实施和维护的延续性、技术上的一致性、性能的可靠性,从原中标供应商采购有利于新增子系统充分利用原平台基础功能模块,减少重复开发,保障数据流转及兼容互通。 3、原项目由上海卓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合同金额为2377万元,本次新增金额为194.299万元,未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原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卓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李文锋 |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工程师 | |
| 向 东 | 郴州市网信办 | 工程师 | |
| 李 明 | 苏仙区政务服务中心 | 工程师 | |
七、公示期限: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谭晓华 联系电话:0735-2368502
2、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项目联系人:周玲彤、李路、凌敏 电话/传真:0735-2189618
3、财政部门名称:郴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5-2371279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