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总局专项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11-23 16:03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衡阳
  • 浏览次数43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总局专项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耒阳市金盆巷152号(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12610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耒财采计【20210155

2、委托代理编号: HZY-CG-21268

3、项目名称: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总局专项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21270

6、最高限价:921270元

7、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品目

类别

数量

预算

金额

代理服务费

01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总局专项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服务

C0901

1

921270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 13819 元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20天内完成抽样检验,出具检测数据汇总分析报告。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11 23 日至202111 30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耒阳市金盆巷152号(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3.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3.4、上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公司财务报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依法缴纳税收: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最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7、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和声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原件和无犯罪声明)。

3.9、小微企业声明

3.10、其他说明。

注: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

4、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12 6 10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8516室(西湖南路566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  12  6 10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8516室(西湖南路5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 耒阳市金华路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81758863696

代理机构: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耒阳市金盆巷152号                        

联系人:  曹女士                         

联系电话:18570360396    

监管部门:耒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址:耒阳市金阳路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734-4376866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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