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 发布日期:2021-11-25 16:24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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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溆浦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溆浦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溆浦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溆浦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溆财采计(2021)273号

3、采购项目编号:HNZY2021-HHCG-2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物名称

简要技术

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1

溆浦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见采购文件

900000.00元

90000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1125日起至2021年12 2 日止,每日9:00时到12:00时,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朝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河西全季酒店七楼)。

4.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7 10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溆浦县政府采购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溆浦县水利局

址:溆浦县卢峰镇警予西路116号

联系人:王伟 

电话:13874407520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朝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河西全季酒店七楼

联系人:王勇

 话: 0745-2217996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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