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龙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株洲云龙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调查技术服务(采购计划编号:YLC-2021129;委托代理编号: 2021(WHCG-043))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调查技术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YLC-2021129
委托代理编号:2021(WHCG-04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758505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 1 |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株洲云龙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调查技术服务 | 1 | 项 | 758505 |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具体要求,在云龙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要求下,全面开展云龙示范区房屋建筑承灾体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摸清灾害风险底数,查明全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道路承灾体抗灾能力,查明情况,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法人机构授权函原件、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2.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将查询到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到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注:若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则视同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则视同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5.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时 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1 年12月8日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开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供应商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之规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云龙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
联系人:吴辉程
电话:18711097109
采购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项目联系人:陈巧玲、唐连连
电 话:0731-28828879、18007412211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