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村镇洲上村产业配套设施及村道改造建设项目

  • 发布日期:2021-11-26 16:23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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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高村镇洲上村产业配套设施及村道改造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湖南省腾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村镇洲上村产业配套设施及村道改造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高村镇洲上村产业配套设施及村道改造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麻财采计20212058

3、委托代理编号:HNTY-HHCG2021-1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

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1

高村镇洲上村产业配套设施及村道改造建设项目

详见磋商

文件

656812.41

详见磋商文件

7882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满足建设部门相关文件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215-202110月)缴纳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提供有效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

5)其他说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请于20211126日起至2021122日止,每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领取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图纸400(人民币)售后不退。

2、地点:湖南省腾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麻阳县富州南路458号)。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邀请公告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须标注本项目的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邮箱);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⑤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时间);

⑦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⑧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 12810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 12810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腾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麻阳县富州南路458号);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307458659

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省腾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陈女士             

     话:0745-5826727

    址:麻阳县富州南路458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包号)磋商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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