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武县水利局的委托,对临武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21】102号
采购代理编号:HNHH-2021-019CG
3、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及收取方式: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主要需求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临武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 一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800000.00 | ¥800000.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R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指2021年8月-2021年10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供应商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建立了信用档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11月29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室)
3、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邀请公告的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21年12月10日10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1年12月9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来函(格
式见附件 2)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
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临武县水利局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8073551633
地 址:临武县临武大道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林香
电 话:18973509698
地 址: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1711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