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S211线小吉冲桥拆除重建工程

  • 发布日期:2021-12-06 16:33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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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委托,对临武县S211线小吉冲桥拆除重建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S211线小吉冲桥拆除重建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21105

3、采购代理编号:HNHH-2021-022CG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数量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1

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临武县S211线小吉冲桥拆除重建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

1385900.00

138590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P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19-2021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供应商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

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

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近三个月(2021 9-202111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3 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供应商投标。(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指的是 2019 年、2020)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126日起至20211213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室)

3、磋商文件售价:400.00/套,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邀请公告的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磋商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12171000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标时间:202112171000

3、开标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临武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系 人:郭亚军

     话:13786568098

    址:临武县舜峰镇东云路10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林香

   话:18973509698/ 0735-8187771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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