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莲城大桥东引线污水直排湘江整改项目

  • 发布日期:2021-12-16 17:28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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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湖南谨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的委托,对湘潭市莲城大桥东引线污水直排湘江整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莲城大桥东引线污水直排湘江整改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480号

   委托代理编号:HNJD-XT202111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价:989929.12元

5、招标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市莲城大桥东引线污水直排湘江整改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若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1. 质量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进场通知起9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两年。

3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款的70%,经审计结算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7%,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中标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税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5.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即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2.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5000 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电子保函/保证保险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3、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磋商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8、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从即日起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

2请从即日起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止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交易中心大屏幕指定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人: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址:湘潭市雨湖区人民路235号

系 人:唐建强

联系电话:186847215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谨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聚富路7号

系 人:文勇 刘婷

   话:0731-52437558 13347223488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必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查验留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城、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②非绿码者;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5.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6.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采购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1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1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1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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