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山枣镇人民政府 的 山枣镇洪塘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编号: 潭乡财采计【2021】270号,采购代理编号: LYXXZC-21031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山枣镇洪塘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1】270号
采购代理编号:LYXXZC-2103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包号 | 采购项目标的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 1 | 山枣镇洪塘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一项 | 204.5 |
4、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格式自拟)。
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格式自拟)。
2.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5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原件(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并请于2021年12月16 日起至 2021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乡市东风广场嘉亨茂21楼(湘乡分公司))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
2、 所有投标人须在2021年12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12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3、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磋商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乡市山枣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湘乡市山枣镇龙泉村
联系人:李燕妮
电 话:13875203696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东风广场嘉亨茂21楼(湘乡分公司)
联 系 人:周丽珊、郭贤良
电 话:15073206761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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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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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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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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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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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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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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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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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 是否在2021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 2021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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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通知
关于本项目中“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