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理化生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

  • 发布日期:2021-12-20 15:56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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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桂阳县教育局2021年理化生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桂财采计【2021】018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LWGJ-2021CZCG014)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理化生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桂财采计【2021】0187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LWGJ-2021CZCG014

3、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5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收取方式:转账或现金。

4、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1

2021年理化生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表)

1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询价采购。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指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7)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公司职员,须由本公司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8)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资料,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限截止时间后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提交询价通知中供商商要求中“、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留原件,其他项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12 21202112 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四楼(春天时尚酒店四楼四单元107-207)。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询价通知书售价:400.00元 /套。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星期15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星期15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四楼(春天时尚酒店四楼四单元107-207))。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1 1230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桂阳县教育局

地址:桂阳县士杰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谢新亮       电话:0735-4443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四楼(春天时尚酒店四楼四单元107)

项目联系人:黄丹         联系电话:0735-2480916/17267732568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详见本询价通知书其他部分内容。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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