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人民政府的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含砷废渣治理项目(委托代理编号: HNPJ-ZZ-3366;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1】000152号)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含砷废渣治理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366
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1】00015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3177629.53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 1 | / | 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含砷废渣治理项目 | 1 | 项 | 3177629.53 | 3177629.53 | 20000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③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近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⑤企业业绩和信誉要求:良好;
⑥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网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 年1月5日9时00分,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2)首次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2年1月5日9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开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
联系人:吴意勋; 电话:1817311212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
联系人:肖琴 肖佳璐;电 话:0731-28522277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