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宁乡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1-13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NXCG-202112270007
项目名称:宁乡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974800元
最高限价:974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审核汇集和提交工作。
采购需求: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宁乡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 宁乡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 1 | 项 | 974800 | 9748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1、详见采购需求
2、委托代理编号:HNCL-CG-202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提交《资格证明材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3);
2.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4)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近三个月”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设计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文水资源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07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获取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1-13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01-13 14:30
2、开启地点: 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1-12-29起至2022-01-04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1-06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完全响应本邀请公告及采购需求,资格审查资料份数为一式叁份,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宁乡市水利局 |
| 联系人:宁乡市水利局(王学军) |
| 电 话:0731-87840207 |
|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221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王女士 |
| 电 话:0731-88312020 |
| 地 址: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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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2021 年12 月29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