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友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衡阳市税务局华新大道办公区及家属院内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税务局华新大道办公区及家属院内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HYGX2021-B009
3、委托代理编号:HNYH-2021-CG-B006
4、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 预算(元) | 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 B021599-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衡阳市税务局华新大道办公区及家属院内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 1项 | 1453284.47 | 1453284.47 | 13173.00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衡阳市税务局华新大道办公区及家属院内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 具体详见 磋商文件 | 1.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3.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4.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 否(√) |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01月06日起至2022年01月13日17:30止,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3、供应商请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081/TPBidder/memberLogin)报名,报名成功后,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此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未进行“报名确认”或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ngyang.gov.cn/)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http://ggzy.hengyang.gov.cn/查询数字证书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4009280095,0734-8846545,4006682666,0734-8846535。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9日10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01月19日10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0734-8851604
代理机构:湖南友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号1102室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0734-8869928 /15886490449
监管部门: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4-8852325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