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1-10 16:41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湘潭
  • 浏览次数39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的委托,对湘潭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007

3、委托代理编号:0623-2181N3606087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预算:76万元/

包号

包的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数量

合同条款

分包预算

1

互联网出口及裸光纤线路

互联网出口

1.0G带宽

2

1、服务期:1

 

2、付款方式:线路租赁费按季支付。

430000/

政务外网接入线路

裸光纤

50

2

互联网出口、区间线路及裸光纤线路

互联网出口

1.0G带宽

1

330000/

区间线路

1.0G IPRAN线路

3

政务外网接入线路

裸光纤

30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21 10日~20221 17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117 17 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投标人开标现场签到时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1 2114 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index.asp)同步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8732788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王思

  话:0731-84511088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第1包:捌仟元整;第2包:陆仟元整。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1.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

1.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1.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供应商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供应商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