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郴州市百福投资集体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湖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和支护桩检测(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22】15号,采购代理编号:DSYG-CZCG-2022-005)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北湖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和支护桩检测
2、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22】15号
3、采购项目编号:DSYG-CZCG-2022-005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1 | 工程勘探服务 | 1项 | ¥961000.00 | ¥14415.0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1.1.3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21年07月-2021年12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6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资质且必须具备本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注:各项检测项目指:单桩抗压静载试验、低应变动力检测、钻芯法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等)。
2.2 外省检测机构在湘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湖南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1月25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22年2月17日10 时00分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2年2月17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3栋2单元204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市百福投资集体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人民西路3号
联系人:何婕 电 话:13574528554
采购代理机名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系人:谭微琳、罗细奎、陈伟 电 话:0735-8888133
附件一: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磋商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代理的磋商采购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我公司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磋商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