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卫生健康局租赁梅园酒店为隔离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新化财采计2022002
采购预算:108万元
委托代理编号:HNTXXH2021-146
二、项目名称:新化县卫生健康局租赁梅园酒店为隔离点项目
三、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新化县梅山民俗文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思源 15918588518
供应商地址:新化县经济开发区勤三村
成交金额:1079950.00元
四、主要标的情况
| 服务类 |
| 名称:新化县卫生健康局租赁梅园酒店为隔离点项目 |
| 服务范围:根据县防指第25次会议精神,我县必须增设一个可容纳100人以上规模的隔离场所,并且要相对独立、与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 |
| 服务要求与服务标准: 根据隔离要求对酒店房间、通道等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了改造,有独立的化粪池。 1、酒店员工按照甲方要求上岗,工作人员24小时随叫随到,负责宾馆客房、走廊、过道、大厅、卫生服务以及垃圾分类处理,酒店保安24小时配合工作人员值班。所有酒店的消毒工作,在隔离期间由酒店负责,并负责拆掉被套、枕套、床单;防护消毒物资由甲方负责免费提供。隔离人员离开后,客户内消毒工作由乙方完成,由甲方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落实,酒店由甲方派专人验收,消毒合格方可营业。 2、酒店运营期间,化粪池消毒记录及台账由乙方完成,供水、供电、电话服务、安保、后勤服务等工作由乙方按照指挥部要求落实到位,由甲方监督落实。 3、酒店大厅与各楼层在入住当天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护隔离,由甲方派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工作人员及隔离人员进行入住。 4、所有隔离人员入住的登记、体温检测由甲方完成,消毒及台账工作由乙方完成,入住后所有入住人员房间内的垃圾必须放到门口,由乙方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并按要求处理。 5、酒店工作人员如果因工作感染了新冠病毒,由甲方负责免费治疗,乙方协助处理,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6、集中隔离点每日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都要做好防护措施和严格消毒。每天由乙方派专人组织转运到安全地带,全面消毒、归总堆放、计量装箱后,按国家医疗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规范处理。 |
| 服务期限:三个月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肖强生、陈娟、王坤文、李晔、邹菊艳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如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15640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化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新化县梅苑北路北50米
联 系 人:刘建
电 话:13873810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联 系 人:刘争云
电 话:15273896266
3.监管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新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新化县财政局办公楼502室
电 话:0738-3261065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