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郴州市数字治超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迭代升级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1]304号,招标代理编号:0623-2181N3616027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郴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数字治超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迭代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1]304号,招标代理编号:0623-2181N3616027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
| 序号 | 包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元/人民币) |
| 1 | 郴州市数字治超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迭代升级项目 | 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迭代升级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1293818.2 | 1293818.2 | 17350.546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0月-12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网上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后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9)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须持有总公司有效授权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经总公司授权后的分公司参与投标,其一切法律责任由所属总公司承担(同一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出现同一公司的不同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及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①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北湖区五里堆路口与南岭大道交汇处(详细地址)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四、确认
前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2月 21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 月21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梨树山路
(3)联系人:何女士
(4)电 话:18173590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五里堆路口与南岭大道交汇处(郴州烟厂对面)
(3)郴州分公司联系人:胡女士
(4)邮 编:423000
(5)郴州分公司电话:0735-2176111
(6)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
(7)电子邮箱:2428420468@qq.com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605467381223
财务部联系人:彭女士
财务电话:18975553720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重大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磋商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磋商采购。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