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农业农村局 的 新宁县高标准农田2021年度土壤改良(施用有机肥)及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高标准农田2021年度土壤改良(施用有机肥)及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22】000114
委托代理编号:HNXZCG2022-XN-003
采购项目预算:1292500.00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292500.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 | 品目分类 | 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 01 | A170105 | 有机肥采购及服务 | 有机肥采购及服务 | 470000千克 | 752000.00 | 1292500.00 | 17480.00 |
| C210199 | 耕地质量评定 | 按400亩布置1个调查和土样样点,建前118个样点,总计236个样点;项目建设前后按要求采样调查填写野外调查表,检测土壤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容重、PH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47000亩 | 5405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证合一”仍须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②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
③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签字盖章不得使用电子公章、电子签名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2月 11 日至2022年2月 18 日,每日上午 08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在 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红色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由采购代理公司收取,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代理公司。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2年 3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2022年 3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东站支行
账 号:5859 6408 9974 (行号:104551003755)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宁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北路
(3)联系人:唐志文
(4)电 话:13975974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3)联系人:王子轩
(4)邮 编:422700
(5)电 话:0739-4836979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