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年02月14日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绥宁县鸡公坡战役贺龙指挥部及纪念设施群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绥宁县鸡公坡战役贺龙指挥部及纪念设施群修缮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2]0008 3、委托代理编号:HNYBZ2022-SN0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采购项目预算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相关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类)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文物局指定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文物局指定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购买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的其他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齐全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至少4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资格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邀请函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贰份。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资格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02 月 21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也可以由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9973918223 地址:绥宁县长铺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17670901998 地址: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