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采购项目

  • 发布日期:2022-02-14 15:28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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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2022】000012 ,采购代理编号:HNZC-SY-DK-202200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2022】00001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名称

数量(单位:台)

预算(人民币/元)

1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采购项目 

 

皮卡车

5

500000.00

自卸车

1

140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主要技术和参数

服务

合同条款

/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需求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11-2022.0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11-2022.01)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6、其它要求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肆份,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洞口县沿江路一号三楼(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评审小组应当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六、联系方式

购 人: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系 人:向女士             话:18773906426

     址:洞口县桔城西路建设局旁   

 

代理机构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址: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洞口县沿江路一号三楼)

联系人:尹先生            肖艳         

  话:180 7592 499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洞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9-7234536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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