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南县南洲镇垃圾二次转运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南县南洲镇垃圾二次转运服务。
2、采购内容:采购一家垃圾二次转运服务公司。
3、采购预算:398000元
4、政府采购编号:南县财采计(2021)-1229-1
委托代理编号: HNYG-NX-211204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01月17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在两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时间截止后,只有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告要求递交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4栋25057房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
| 专家1论证意见 | 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是唯一满足南县南洲镇垃圾二次转运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的公司,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谭新民 工作单位:南县审计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
| 专家2论证意见 | 只有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递交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周智 工作单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局 职称:工程师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孟军 工作单位:南县商务局 职称:高级工程师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查。
采购人名称: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县南洲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7533177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4楼24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97537357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单位地址:南县南洲镇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737-5248998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