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主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的怀化市鹤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主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主体
2、政府采购编号:鹤财采计【2022】3001号
3、采购代理编号:2022-CZ-0006
4、采购项目预算: / 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 1 | 怀化市鹤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主体采购项目 | 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 元 | / 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独立的客运和公交企业经营资质(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独立的法人、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停业整顿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银行资信鹤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经营必须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与诚实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客运管理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
(4)近5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
(5)有相应数量和相应从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人员和该项目经营必须的设施设备;有保证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服务能力。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 2 月 18 日至2022年 2 月 23 日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aihua.gov.cn),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45-2719307。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年 3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3、开标时间: 2022 年 3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aihua.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向先生
2、电话:17267003527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1 0745 8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17267003527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 万元整 。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3、缴纳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用途栏注明是:“怀化市鹤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主体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中心系统选择相应的银行并获取子账号。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根据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严禁吸烟,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