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宁乡市2022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提质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2-18 00:00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长沙
  • 浏览次数58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宁乡市2022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提质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乡市2022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提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乡市玉潭街道塘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3-11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NXCG-202202110026
  项目名称:宁乡市2022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提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1912715元。
       最高限价:1912715元。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宁乡市2022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提质服务项目 详情见附件 1 1912715 1912715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情见附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3)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2-03-11 10: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2-03-11 10:00 分。
  3、开标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塘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三楼。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是有效期内并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提供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4、以上所提及的“近三个月”均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

五、公告期限:
  2022-02-18 起至 2022-02-25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是有效期内并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提供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4、以上所提及的“近三个月”均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联系人:高俊
电 话:0731-8788270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中路第二办公区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靖
电 话:13974891742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59号佳境小区22栋101号8101-8105房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1. 宁乡市2022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提质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2022 年2 月18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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