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车溪河三期治理初步设计报告、技施编制费

  • 发布日期:2022-03-02 15:44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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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阳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桂阳县车溪河三期治理初步设计报告、技施编制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车溪河三期治理初步设计报告、技施编制费

2、政府采购编号:  桂财采计[2022]0039 

3、委托代理编号:HNCY-2022-FWCZ-08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元整(1970000.0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指202111-2022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 国 ” 网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 、 “ 信 用 湖 南 ” 网 (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 (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32日起至202239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1719室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2、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31514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1719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采购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阳县水利局    

 址:桂阳县园艺路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364735039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宜章县溪湖嘉园63单元6611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75797973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通知》,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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