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靖州县太阳坪粮站种子仓储能力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的2021年靖州县太阳坪粮站种子仓储能力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靖州县太阳坪粮站种子仓储能力提升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靖财采计[2022]2003
3、委托代理编号:HNHY-2022-00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不含税费) |
| 1 | 2021年靖州县太阳坪粮站种子仓储能力提升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项 | 2029100.00元 | 无 | 172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03月10日起至2022年03月17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路恒大御景湾B区1幢1楼120号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三项规定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湖南昊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
3、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胶装成册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3个月(2021年9 月-2022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3个月(2021年9 月-2022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3个月(2021年9 月-2022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3个月(2021年9 月-2022年2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要求;
(7)只有上述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磋商文件。在发售文件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昊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詹主任
电 话:18670345077
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昊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路恒大御景湾B区1幢1楼120号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18074532835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