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湘乡市水利局 的委托,对涟水河湘乡市新岸-浒洲段治理工程设计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涟水河湘乡市新岸—浒洲段治理工程设计
1.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2】00017号
1.3、委托代理编号:HNWC-ZF-2022011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 / | 涟水河湘乡市新岸-浒洲段治理工程设计 | 一项 | 980000 |
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
1.8、采购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1.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1.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1.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建立档案或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2.2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原件(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要求密封),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于2022年3月22日起至 2022年3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 15:00~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302)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222.243.150.80:8090/zlxz/3480.jhtml)。
4、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6、保证保险电子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湘乡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湘乡市东风广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567710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302
联 系 人:谭晓连、曹蒙莎
电 话:0731-56712299
★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 测温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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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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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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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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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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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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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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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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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 是否在2022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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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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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2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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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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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于2022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