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交通事务中心(采购人名称)的 郴州市苏仙区C227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K0+000-K3+470)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C227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K0+000-K3+470)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苏财采计【2022】017号
3、采购代理编号: HNCZCG-2022-0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 01 | 郴州市苏仙区C227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K0+000-K3+470) | 郴州市苏仙区C227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K0+000-K3+470) (详见采购需求) | 1 | 1052554.88 | 1052554.88 | 10367.00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4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 人、专职安全员1 人;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岗位人员必须提供近六个月(指2021年9月-2022年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本邀请函第三条规定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城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香花路19号夏生实业公司202房)(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名 称:郴州市苏仙区交通事务中心
(2)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7号行政中心9楼
(3)联 系 人: 何郴华
(4)电 话:15367265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城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香花路19号夏生实业公司202房
(3)联系人: 张女士
(4)邮 编: 423000
(5)电 话: 15367268778、13786105220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