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楠木风光带建设

  • 发布日期:2022-03-31 16:12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邵阳
  • 浏览次数22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绥宁县林业局绥宁县楠木风光带建设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楠木风光带建设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2]0030             

3、采购代理编号:HNZJC2022-HW(SN)-009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株)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1

绥宁县楠木风光带建设

详见采购需求

821

1639780.00元

22038.00

备注:

1、建设地点:绥宁县城的枫香高速入口、平溪隧平溪隧道口至滑塘口高架桥、大汉三期三叉路口至芙蓉学校公路两旁建设高标准的楠木风光带。

2、要求:胸径12cm楠木移植苗载种及2年养护(成活率达到100%)。所有苗木为圃地苗,全冠,冠幅宽2米、冠幅高2.5米以上,枝下高2.5米以上,杆直饱满,生长势旺盛,无病虫害,草绳包树干1.5米,带土球(直径80公分以上,厚度60公分以上)

3、付款方式:栽植二年后成活率保存率必须达到100%,栽植第一年后成活率达到90%以上,预付总金额的60%:成活率在60-90%预付总金额的40%,成活率60%以下,不予付款。(栽植第二年成活率、保成率达100%,付总金额的40%。第二年未成活补栽后需观察2年成活率达100%再给予付款)。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或者五证合一复印件。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提供2020年度或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12月至202202月。

7、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 04  08 17: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购 人:绥宁县林业局                 

 系 人:魏建平   联系电话:13607476713            

地址:绥宁县长铺镇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系 人:夏娟、陈莹  联系电话:0739-7606888  

地址: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2(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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