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蓝山县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4-06 20:59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
  • 浏览次数80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蓝山县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州市蓝山县广场街11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DXZB-2021-007

项目名称:蓝山县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蓝山县县城拟规划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两轮)1000辆,择优确定两家专业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各投放500辆,对县城规划处按要求进行自主建设、维护,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限为3年(含试运营期6个月);3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由中标单位继续经营,每个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不少于8万元/年,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每个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不低于捌万元/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放运营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最新标准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  至 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州市蓝山县广场街11号3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蓝山县东方大道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公告

 

蓝山县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 蓝山县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DXZB-2021-007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蓝山县县城拟规划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两轮)1000辆,择优确定两家专业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各投放500辆,对县城规划处按要求进行自主建设、维护,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限为3年(含试运营期6个月);3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由中标单位继续经营,每个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不少于8万元/年,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或免税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处罚已过有效期)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所投放运营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最新标准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者,20214720214 月13上午9时至1215时至17 时(北,节假日除外),在 永州市蓝山县广场街11号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400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8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地点: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蓝山县东方大道旁);

3、开标时间:20214289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齐女士

2、电话:18707462489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蓝山县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2)地  址:蓝山县广场街12号

(3)联系人:谢先生                        

(4)电话:18627462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育才路68号

(3)联系人:齐女士                        

(4)电  话:18707462489

(5)电子邮箱:3326436985@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蓝山县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地址:蓝山县广场街12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18627462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育才路68号            

联系方式:齐海霞、18707462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女士

电 话:  1870746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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