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和湘乡经开区双创基地振添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结算评审服务项目

  • 发布日期:2022-04-12 16:48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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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湘乡市财政局 的委托,对湘乡市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和湘乡经开区双创基地振添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结算评审服务项目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和湘乡经开区双创基地振添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结算评审服务项目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分包投标,分包评审,分包定标,每个投标人可以分别投两个包。若同一投标人获得两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适用整包。

1.2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202216

1.3委托代理编号:WCZXC2022-FW(XX)-004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第一包

湘乡市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结算评审服务

1项

79万元

第二包

湘乡经开区双创基地振添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结算评审服务

1项

41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2.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必须有年审合格的记录,如无,请按此条规定提供缴纳证明)

2.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4具备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注册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1.6 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点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原件(现场查验)及每页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要求密封)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并请于2022 4  12 日起至 2022 4  19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湖南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三楼302)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

2、所有投标人须在20224 19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 5  7  14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包: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222.243.150.80:8090/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3、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http://xtcg.cz.xiangt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七、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人:湘乡市财政局

    址:湘乡市望春门街道县前街23号

  :谢先生

    话:0732-5678 665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谭晓连、肖江辉

    话:0731-5671 2299

    址: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三楼302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1),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2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2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2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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