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永兴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其永兴县自然资源局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迁移项目(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22】0020号、采购代理编号: DSYG-CZCG-2022-03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自然资源局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迁移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22】0020号
3、采购代理编号: DSYG-CZCG-2022-03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元) |
| 1 |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迁移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700000.00 | ¥700000.00 | ¥10500.00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由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2022年1月-2022年3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1.4 投标人提供法人(单位负责人)代表证明原件或法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包含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5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21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室)
3、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单位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购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4月28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室)。
4、法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单位负责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2年4月21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二。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七、质疑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或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兴县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509611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张先生
电 话:0735-8888133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室
附件一: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确认通知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