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新邵县酿溪镇小塘院子易涝区防洪排涝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酿溪镇小塘院子易涝区防洪排涝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2]000026;
3、委托代理编号:MXZB-SY-2022-05001;
4、预算金额:人民币187.71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采购需求 | 项目预算 | 备注 |
| 1 | B021399-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新邵县酿溪镇小塘院子易涝区防洪排涝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87.71万元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施工员须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
2.5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岗位证书并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本次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明: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还需提供养老保险账号和密码。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证明。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5、法人参加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或新成立企业为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
9、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1月至3月。
五、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 04 月 20 日至 2022年 04 月 26 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魏源路晨龙168酒店4楼)。
(3)采购文件售价:400.00 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项目磋商邀请公告第三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对面)三楼。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在签订采购合同时配备齐全且本项目实行押证管理,成交供应商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件由采购人统一管理;
2.1、拟任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实行考勤制度,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在现场天数均不得少于25日。
4、投标保证金
4.1、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汇至: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大安街支行
银行帐号:43050165340800000161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大坪七秀路
联系方式:石先生
联系电话:13973906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新邵县):湖南省新邵县酿溪镇酿溪大道旁城市花园五栋
联系方式: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73129955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