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2022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公告
受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溆浦县2022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2022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2)022
3、委托代理编号:坤顺招字(采)2022-005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预算:第一包:285000元,第二包:222000元,第三包:288000元,第四包:305000元,合计金额:1100000元,本项目分为四个包,分包成交。
| 包号 | 类别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第一包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440批次 | 285000 |
| 第二包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330批次 | 222000 |
| 第三包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500批次 | 288000 |
| 第四包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500批次 | 305000 |
| 合计 | 1900批次 | 1100000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CMA或CMAF),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3.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4月24日起至2022年4月29 日止,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怀化市迎丰中路五溪财富广场1栋721室(湖南坤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2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2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2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2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要求;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日期期内);
(8)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9)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本公告中“网页打印”至少包含查询的网站网址、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查询的具体内容;③本公告要求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不接受影印印章,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④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精神》,其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项,供应商可出具书面承诺代替相关证明材料。⑤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5.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溆浦县政府采购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6.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质疑和投诉
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溆浦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67453515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坤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45-2733368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五溪财富广场1栋721室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