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第二批)12个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第二批)12个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第二批)12个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22】000129
3、采购代理编号:ZKXR-XN-2022ZB-00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费 (元人民币) |
| 1 | 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第二批)12个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特别说明:有意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服务地点进行摸底勘察,与本项目谈判响应相关的数据,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实施方案等资料。未成交供应商费用采购人不予补偿) | 1 | 1200000.00 | 166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提供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对应产品厂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或者设备照片与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及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证合一”仍须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5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商贸街86号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 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
(3)联系人: 李先生
(4)电话:13349690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宁县
(3)联系人:马女士
(4)邮 编: 422700
(5)电 话: 18230693337
(6)电子邮箱:122681141@qq.com
3、监管机构
(1)名 称: 新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地 址: 新宁县崀山大道
(3)联系电话: 0739-4836139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