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档案馆的委托,对靖州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靖州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靖财采计[2022]3018
3、委托代理编号:HNDH-HH-202201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 C020302 | 靖州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采购 | 1项 | 50万元 | 75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含网址、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乙级资质单位应当经湖南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注:(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供应商可提供电子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其电子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 5 月 6 日起至2022年 5月 12 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国际1508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及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5、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5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靖州县再思路1号安置区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招标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档案馆
地 址:靖州县
联系人:龙先生
电 话:15974006693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国际1508室
联系人:王新民
电 话:0745-2380866
监督部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5-8224070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