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精神康复特护楼附属设施工程(五医院红线内部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精神康复特护楼附属设施工程(五医院红线内部分)
1.2 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0097号
1.3 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20109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 采购预算价:882052.03元
1.6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整包 | 精神康复特护楼附属设施工程(五医院红线内部分)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若有)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 1. 质量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执行。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 1、工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竣工完毕; 2、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两年; 3、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4、付款条件:工程完成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付至合同价款的60%,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 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付款凭中标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 |
1.7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配备(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格式自拟)。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6 月 13 日起至2022年 6 月 1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企业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开通政府采购。如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后果自负。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现金),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交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送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
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磋商
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 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路10号
联 系 人: 何女士
联 系 电 话: 0731-528607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齐晶
联 系 电 话: 0731-58525966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1:
|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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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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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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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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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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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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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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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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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 是否在2022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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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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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2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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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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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