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52个农村千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服务项目

  • 发布日期:2022-06-14 16:38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衡阳
  • 浏览次数5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的耒阳市52个农村千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6 2710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耒财采计【20220023

2、委托代理编号: HZY-ZC-22282

3、项目名称:耒阳市52个农村千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6万元

6、最高限价:106万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

数量

预算金额

代理服务费

备注

1

耒阳市52个农村千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服务

C16

1

1060000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1548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9、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hengyang.gov.cn/)报名,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进行“投标确认”操作,逾期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2、有者,20226142022 621(北),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自行下载电子版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627 10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62710 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交易中心大厅显示屏)。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

2)地  址:耒阳市文化路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话:17770993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

3)联系人:伍女士

4)电  话:18570360396

3、行政监管部门

1)名 称:耒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2)地  址:耒阳市金阳路

3)联系人:杨主任

4)电  话:0734-4376866

八、其它补充事宜

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根据衡疫防办发【2021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

 

本公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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