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机关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4-30 11:18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
  • 浏览次数3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一、项目编号:ZKGSF(ZB)-20211263(招标文件编号:ZKGSF(ZB)-2021126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机关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炎陵县小西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炎陵县霞阳镇井冈东路

中标(成交)金额:144.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炎陵县小西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机关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为税务局干部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全年干部职工就餐时间250天,一日三餐(晚餐自费),每餐就餐人数168人左右。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国家饮食卫生法律法规,严格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及质量,要求实施运营管理,严格遵守县局制定的各项规定,并提供优质服务,严格履行合约条款,保证质量、份量,用心服务、文明礼貌的为全体干部职工供餐。      一年      1、伙食标准:早餐10元/人•餐;中、晚餐各20元/人•餐。每周要求公布菜谱、样式翻新,一周内不重复。
2、饭菜标准:早餐提供面条、米粉、面食(包子、馒头、油条)、稀饭、鸡蛋、豆浆等;中餐提供三荤二素一汤,晚餐提供三荤二素一汤,供就餐人员选择,饭不限量,菜不够可以加。
3、饭菜供应:每餐提供三荤二素一汤供选择,保证满足不同口味、不同饮食习惯人的需要。
4、提供周内每天的菜谱安排计划,保证营养搭配合理。
5、确保按时供餐措施(就餐时间详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明(组长)、谭丰英、范辉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协议约定“不超过2175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     

地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神农大道        

联系方式:范辉玲 13874119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炎陵县神农大道海信专卖店二楼             

联系方式:张艳军 15386214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军

电 话:  1538621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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